漳民党组〔2017〕1号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漳州、常山开发区民政局,台商投资区民政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姜建华同志为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任命吴志荣同志为漳州市殡葬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任命张卓同志为漳州市福康医院副院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漳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7年3月10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政法委。 | |
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 2017年3月10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