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 2020年9月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编制《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漳州市民政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市民政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市民政局编制的《漳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中的任何一种方法查询;还可以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进行信息检索。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
信息生成日期 |
备注/文号 |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漳州市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漳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漳州市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市民政局办公室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民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6-2027192
传真号码:0596-2053759
电子邮箱:zzsmzj@126.com
通信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61号民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3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漳州民政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
《申请表》(点击下载)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