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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51号建议的答复

漳政民〔2026〕110号

王惠珠、连丽娟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镇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础

截至2025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114.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21.85%,农村青壮年外流、留守高龄、失能独居老人数量持续攀升,乡镇就近养老、健康照护、日常照料刚需十分突出。全市养老服务设施2793个,但城乡供给不均衡,乡镇养老阵地薄弱、专业服务不足、医养衔接不畅、社会参与渠道有限、精神关爱缺位等短板客观存在。2024年市政府出台《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持续实施农村幸福院“三四五六”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社会运营、精神文化建设,您提出的建议贴合乡镇养老现实痛点,各项举措均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二、落实推进措施及成效

我市以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级农村幸福院为网点,统筹阵地盘活、专业供给、多元运营同步落地,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统筹规划盘活存量,完善乡镇养老设施网络。联合摸排闲置校舍、旧村部、废弃厂房等存量空间,严格落实存量用房改造养老设施用地政策。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改造养老、医养服务场所的,五年内维持土地原有用途、权利类型不变,无需办理用地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价款。实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推行“三个一批”优化行动,对标“三室三所、三台三套”配齐助餐、助洁、助医、助娱四项基础功能。每年评定10个市级示范幸福院,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是深化医养康养融合,补齐乡镇专业服务短板。建立基层医养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92%以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辖区幸福院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医护定期驻点巡诊,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65周岁以上老人建立动态健康档案,落实年度免费体检、慢病季度宣讲、月度上门问诊。联动专业机构下沉乡镇,提供康复理疗、应急呼叫、定期巡访等居家服务;同步组建村级银龄互助队伍551支、互助志愿者3500余名,推行低龄帮扶高龄邻里照料模式,填补村级专业照护空白。

三是强化多元政策激励,拓宽乡村养老供给渠道。落实扶持政策,用地方面优先保障乡镇养老存量盘活,国有物业承租兴办养老可减免租金;税费、水电气执行民用优惠标准;社会力量投建乡镇养老项目,建设、运营、星级奖补与公办机构同标准执行。建立多元筹资机制,2026年上半年农村幸福院接受捐赠200余万元,坚持可持续运营理念,提倡全龄服务,不提倡低龄优惠;提倡适度优惠,不提倡无偿用餐;提倡普惠可及,不提倡高端运营;提倡众筹众办,不提倡财政包揽。丰富乡村精神关爱服务,依托幸福院、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闽南讲古、戏曲展演、非遗体验、健康科普,配套心理义诊、一对一疏导;将敬老孝老纳入村规民约,常态化开展志愿助老活动,缓解农村老人孤独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民政局将持续推进乡镇闲置资源改造提质,动态优化幸福院点位布局,落实分级奖补政策。固化村医巡诊、银龄互助长效机制,扩大乡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深化多元筹资与社会力量扶持,常态化开展乡村老年文体关爱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镇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持续建言献策,助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高质量发展。

签发领导:黄艺敏

经 办 人:罗晓红

联系电话:2069342

 

 

漳州市民政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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