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民〔2022〕83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全市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防风险十五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
全市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
防风险十五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有关部署要求,按照《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上级民政部门文件精神,现就漳州市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防风险提出十五条措施。
一、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提高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6月前各地完成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5%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适度提高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特困供养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每人每月最低30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启动当月完成资金拨付,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节日慰问等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救助对象家庭,延保渐退6个月(对脱贫人口等特定对象按原有过渡期政策执行)。对未纳入低保范围,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3.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鼓励支持社会工作队伍发挥专业优势,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访视照料、行为矫治、社会支持、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组织实施“福康工程”,为困难肢体残疾人适配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助器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福蕾行动计划”,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站内照料服务水平,完善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加大救助寻亲服务力度,推进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策划实施50个以上慈善项目和活动,帮扶困难群众达到10万人次以上。
4.巩固提升“漏保”“漏救”点题整治成果。重点整治困难群众(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主动摸排不到位、动态监测机制不完善、数据共享比对不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不足等问题。开展主动发现和全面排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2年内保持全市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与2021年底相比总量不减;全市低保平均标准、特困供养平均标准、临时救助次均救助水平同比增长5%以上;全市开展低保边缘人口认定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投资区)达100%以上;建设一批服务类社会救助示范点。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培训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加快民生项目建设
5.加快推进养老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10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35个长者食堂(助餐点)项目实施进度,推进33个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项目,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正兴智慧健康养老院、漳浦县天福养生文化村等康养项目建设。推进龙海区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龙文区怀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力争三季度开工建设。支持市文旅康养集团建设漳州市老年养护院和东南花都康养基地。全市养老服务领域争取年内完成投资不少于2.2亿元,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
6.加快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创新和丰富养老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力争年内有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品质养老项目完成主体建设。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鼓励“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健全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实施不少于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7.加快社会事务领域机构设施建设。推动建设乡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全力推进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县级公益性生命公园年底前要完成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可研批复、建设资金落实等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云霄县火田镇后埔村、诏安县四都镇城楼村两个市级试点建设项目,组织召开现场会;分期分批实施村级和乡镇级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研究出台《漳州市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建设实施动手早、成效好的地区和项目进行奖励。加快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建设。
8.加快儿童福利领域机构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市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和转型升级,打造集养、治、康、教和社工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022年底前,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全部挂牌成立,全市新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不少于35个。
三、稳步拓宽就业渠道
9.提高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面向全社会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以上、养老院院长30人次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500人次以上。按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在职奖补政策,对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
10.加强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社工站人员轮训计划。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民政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吸纳专业社工人才就业。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专业能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
四、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11.助推老区振兴发展。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省级老区发展专项资金,补助20个小型设施、特色优势产业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按时完成20个非文物革命遗址修缮和展陈工作。进一步深化“阳光1+1”牵手计划,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发挥优势,在产业、基础设施、电商消费等方面助推老区振兴发展。动员社会组织向我市4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集聚,支持脱贫地区改善生产条件,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品品牌。
12.夯实创新社区治理基础。各地要及时足额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区居委会运转补助经费。对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协调组织部门制定《职业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补充规定》,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组织选聘工作。招录4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服务。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原则上社区2022年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拿出更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有志热心服务群众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
五、支持社会组织及福彩事业发展
13.切实减轻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及慈善组织负担。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诚信承诺书和收费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采取减免会费等措施,减轻会员企业负担。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慈善组织税前扣除资格审核,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4.确保福彩销售稳中有增。按照“专营为主,兼营为辅”渠道拓展方式,巩固现有市场,探索与超市、商场等渠道合作的销售模式,推进即开票销售展示柜布设,形成多渠道互补的市场格局。积极开展以奖代补、以赛代补等市场营销活动,提升站点销售积极性。强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私彩,保障群众利益,确保福彩销量稳中有升,实现销量同比增长8%以上,为社会福利事业募集更多公益金,塑造福利彩票良好社会形象。
六、抓好安全管理防风险工作
15.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疫情防控。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抓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疫情防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对已经完成集中攻坚的任务要持续巩固提升,对需要继续深入攻坚的任务要进行重点突破,加强对地质灾害点、自建房改建的民政服务机构等敏感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快推进“一老一少”民政服务机构内的疫苗接种工作,按防控指南定期开展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核酸检测。扎实开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工作。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等有关要求,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以务实的精神推动以上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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