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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民〔2024〕66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投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

现将《“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制定“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1.扩大老年助餐服务。新建30个长者食堂,引导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老年助餐,推动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出台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建立老年人就餐补贴和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推动形成以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餐饮企业为主体、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2.拓展居家助老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做好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有意愿的服务对象逐人建立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排查细、服务实。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向困难老年人提供“平安通”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线上呼叫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模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安全风险。

3.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建设3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形成“本乡本土,乡亲乡俗,就近就便,可走可留”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刚性需求和现实需要。持续完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芗城区、南靖县100%完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龙海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实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四级同步组网、同步运营,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效。

(二)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4.提升安全服务质量。下达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云霄县、平和县、常山开发区三个县级福利中心消防安全改造工程,诏安县2个、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高新区各1个乡镇敬老院电梯安装工程,解决失能老人上下楼梯行动不便问题,进一步堵塞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漏洞。因地制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对部分服务受众少、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的乡镇敬老院,依法依规进行“关停并转”。

5.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分级抓好养老服务培训,组织2期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班、1期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1400人次,不断提升护理水平和监管能力。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推动城乡低保对象中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无偿或低偿入住养老机构,确保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完全失能老年人100%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收尽收。

6.推广标准化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现等级评定全覆盖,在运营的乡镇敬老院评定星级达到70%以上,县级福利中心全部达到二级以上。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新一轮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对综合评定90分以上的作为优秀单位予以推广,70至90分之间的作为达标单位转入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70分以下作为不达标单位限期于2024年底前整改完毕。

(三)提高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7.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老年助餐、失能照护、产业发展、闽台融合等方面,提出扶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启动漳州市养老产业专项规划、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8.深化“点题整治”。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使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更加可靠,在运营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100%动态清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100%执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明显提升,基层养老服务业务经办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政商关系亲清和谐,养老服务市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与民办养老机构之间的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

9.维护合法权益。联合审判机关“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合法权益。联合法律监督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强养老运营监管、安全管理、入院评估、从业人员监管等制度落实。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情况进行排查,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检查内容,防止失管失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年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定期研究、统筹谋划,确保项目按序时推进,提高服务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机制,做好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支持社会资本发挥专业化优势,运用多种合作模式,参与养老服务项目的合作建设、管理运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敬老爱老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和健康知识培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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