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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幸福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民〔2025〕34号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投资区)民政局:

现将《2025年幸福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幸福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完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确保按序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养老服务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家庭养老床位、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食堂等;

(二)是农村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农村幸福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

(三)机构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养老机构建设等。

二、项目标准

(一)农村幸福院

对照《漳州市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导则(修订版)》,符合四个“三三”规范标准,即功能区域“三室三所”、设施设备“三台三套”、服务力量“三员三支”、规章制度“三管三公示”,有效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娱“四助”养老服务的村级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试点幸福院;9月底前完成2025年的全面提升任务。

(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根据《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漳政民〔2024〕126号),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居家照护需求。

(三)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民养老〔2023〕36号)要求建设。原则上应将设计、装修、运营统一打包招投标;确需分开实施的,应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各环节紧凑衔接。6月底前项目土建开工,8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9月底前完成登记备案并运营。

(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按照《福建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4-2025)》(闽民养老〔2024〕129号)要求扩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6月底前项目开工,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养老护理员培训

根据《2025年漳州市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附件1)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主要为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培训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主,并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注重实际操作训练。

(六)幸福食堂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建设的长者食堂,或设有长者就餐区、长者餐桌等并通过政府补贴、机构减免等方式向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单位食堂、社区食堂、城市餐厅及其它社会餐饮机构。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幸福食堂不少于200个,根据各地区人口、村(社区)数量分解任务(详见附件1)。对有意愿的幸福食堂,市级统一安装就餐结算设备,依托银行机构开通智能结算系统。

(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利用小区配建用房或闲置资源建设,面积不小于100㎡,向社区内老年人提供个人照料、精神文化、休闲娱乐等日间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站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依托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如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等)建设。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75%。

(八)养老机构

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标准建设,拟开展养老服务的公建、民建项目。纳入“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的项目必须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任务倒逼机制,要按照“6月底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全面完成任务”的要求,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阶段、各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动态检查,推进工作。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调研督导,对进度滞后的地区予以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从4月份起,建立“月报”制度。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民政部门每月24日前报送《2024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月进度表》(附件2),并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作动态调整。

联系人:龚迁,电话:2069342。

 

附件:

1.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2.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月进度表


附件1

2025年漳州市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县(区)农村幸福院(个)家庭养老床位(户)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个)培训养老护理员(人次)幸福食堂(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个)
全面提升数为民办实事项目数
芗城区145881 18019108
龙文区62511 69754
龙海区4133239  1902226
长泰区581263  48823
漳浦县5417340  2082639
云霄县4015221  1381830
诏安县5421370  1652427
东山县612372  51919
平和县60222561 1242417
南靖县4116116 1971715
华安县23956  7189
漳州开发区002  515
常山开发区117  912
古雷开发区25969  34715
台商投资区311280  37514
高新区15344  4965
合  计5242002074  1475200408

备注:农村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一村(社区)多点计数,即每个村(社区)只计1个,建筑面积、设施设备等数量合并计算。

附件2

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项目月进度表 

                                                                          单位:万元

农村幸福院:2024年建成XX个(按每村1个计算)。2025年计划建设XX个,目前已完工XX个,在建XX个。

幸福食堂:2024年建成XX个。2025年计划建设XX个,目前已完工XX个,在建XX个。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24年建成XX个(按每社区1个计算)。2025年计划建设XX个,目前已完工XX个,在建XX个。

(区)项目性质乡镇项目名称总投资是否开工已完成投资是否完工建筑面积是否为民办实事项目具体进度(四助进度/培训人数)具体地址备注
备餐就餐场所洗衣室(洗衣池)保健室娱乐活动场所
1 幸福院XX镇XX村幸福院            
2 家庭床位/XX县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3 嵌入式机构XX街道XX街道嵌入式机构         
4 区域中心XX镇XX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5 护理员培训/XX县养老护理员培训       / 
6 幸福食堂XX镇XX幸福食堂         
7 服务站XX镇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8 养老机构XX镇XX养老院      年度计划投资XX年度完成投资XX床位数XX具体进度:  

备注:后续根据省、市部署进行调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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