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投资区)民政局:
现将《2025年幸福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幸福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完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确保按序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养老服务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家庭养老床位、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食堂等;
(二)是农村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农村幸福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
(三)机构养老服务项目,包括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养老机构建设等。
二、项目标准
(一)农村幸福院
对照《漳州市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工作导则(修订版)》,符合四个“三三”规范标准,即功能区域“三室三所”、设施设备“三台三套”、服务力量“三员三支”、规章制度“三管三公示”,有效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娱“四助”养老服务的村级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试点幸福院;9月底前完成2025年的全面提升任务。
(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根据《漳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漳政民〔2024〕126号),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居家照护需求。
(三)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民养老〔2023〕36号)要求建设。原则上应将设计、装修、运营统一打包招投标;确需分开实施的,应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各环节紧凑衔接。6月底前项目土建开工,8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9月底前完成登记备案并运营。
(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按照《福建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4-2025)》(闽民养老〔2024〕129号)要求扩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6月底前项目开工,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养老护理员培训
根据《2025年漳州市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附件1)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主要为养老护理员、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培训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主,并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注重实际操作训练。
(六)幸福食堂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建设的长者食堂,或设有长者就餐区、长者餐桌等并通过政府补贴、机构减免等方式向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单位食堂、社区食堂、城市餐厅及其它社会餐饮机构。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幸福食堂不少于200个,根据各地区人口、村(社区)数量分解任务(详见附件1)。对有意愿的幸福食堂,市级统一安装就餐结算设备,依托银行机构开通智能结算系统。
(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利用小区配建用房或闲置资源建设,面积不小于100㎡,向社区内老年人提供个人照料、精神文化、休闲娱乐等日间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站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依托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如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等)建设。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不低于75%。
(八)养老机构
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标准建设,拟开展养老服务的公建、民建项目。纳入“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的项目必须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任务倒逼机制,要按照“6月底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全面完成任务”的要求,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阶段、各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动态检查,推进工作。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调研督导,对进度滞后的地区予以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从4月份起,建立“月报”制度。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民政部门每月24日前报送《2024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月进度表》(附件2),并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作动态调整。
联系人:龚迁,电话:2069342。
附件:
1.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2.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月进度表
附件1
2025年漳州市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县(区) | 农村幸福院(个) | 家庭养老床位(户) | 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个) |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个) | 培训养老护理员(人次) | 幸福食堂(个)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个) | |
全面提升数 | 为民办实事项目数 | |||||||
芗城区 | 14 | 5 | 88 | 1 | 180 | 19 | 108 | |
龙文区 | 6 | 2 | 51 | 1 | 69 | 7 | 54 | |
龙海区 | 41 | 33 | 239 | 190 | 22 | 26 | ||
长泰区 | 58 | 12 | 63 | 48 | 8 | 23 | ||
漳浦县 | 54 | 17 | 340 | 208 | 26 | 39 | ||
云霄县 | 40 | 15 | 221 | 138 | 18 | 30 | ||
诏安县 | 54 | 21 | 370 | 165 | 24 | 27 | ||
东山县 | 61 | 23 | 72 | 51 | 9 | 19 | ||
平和县 | 60 | 22 | 256 | 1 | 124 | 24 | 17 | |
南靖县 | 41 | 16 | 116 | 1 | 97 | 17 | 15 | |
华安县 | 23 | 9 | 56 | 71 | 8 | 9 | ||
漳州开发区 | 0 | 0 | 2 | 5 | 1 | 5 | ||
常山开发区 | 1 | 1 | 7 | 9 | 1 | 2 | ||
古雷开发区 | 25 | 9 | 69 | 34 | 7 | 15 | ||
台商投资区 | 31 | 12 | 80 | 37 | 5 | 14 | ||
高新区 | 15 | 3 | 44 | 49 | 6 | 5 | ||
合 计 | 524 | 200 | 2074 | 1475 | 200 | 408 |
备注:农村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一村(社区)多点计数,即每个村(社区)只计1个,建筑面积、设施设备等数量合并计算。
附件2
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项目月进度表
单位:万元
农村幸福院:2024年建成XX个(按每村1个计算)。2025年计划建设XX个,目前已完工XX个,在建XX个。
幸福食堂:2024年建成XX个。2025年计划建设XX个,目前已完工XX个,在建XX个。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24年建成XX个(按每社区1个计算)。2025年计划建设XX个,目前已完工XX个,在建XX个。
序号 | 县(区) | 项目性质 | 乡镇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是否开工 | 已完成投资 | 是否完工 | 建筑面积 | 是否为民办实事项目 | 具体进度(四助进度/培训人数) | 具体地址 | 备注 | |||
备餐就餐场所 | 洗衣室(洗衣池) | 保健室 | 娱乐活动场所 | |||||||||||||
1 | 幸福院 | XX镇 | XX村幸福院 | |||||||||||||
2 | 家庭床位 | / | XX县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 | ||||||||||||
3 | 嵌入式机构 | XX街道 | XX街道嵌入式机构 | |||||||||||||
4 | 区域中心 | XX镇 | XX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
5 | 护理员培训 | / | XX县养老护理员培训 | / | ||||||||||||
6 | 幸福食堂 | XX镇 | XX幸福食堂 | |||||||||||||
7 | 服务站 | XX镇 | 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
8 | 养老机构 | XX镇 | XX养老院 | 年度计划投资XX | 年度完成投资XX | 床位数XX | 具体进度: |
备注:后续根据省、市部署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