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关于加强养老床位餐位建设,补齐我市民生服务短板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补齐养老民生短板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贵单位建议,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农村幸福院提质增效
全面启动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将其纳入市领导挂钩重点工程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工作指南》《工作导则》《实施方案》,实施“三四五六”工程,打造助餐、助洁、助医、助娱“四助”服务体系,培育阳光型、庭院型、联动型、自治型、家政型“五型”幸福院。立足各地实际,形成村财引流、多方联动、本村能人助力等特色运营模式,推动幸福院从同质化建设向特色化运营转变。结合贵单位关于拓宽资金渠道和加强管理的建议,我们制定出台《漳州市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评估奖补实施办法》,2025—2028年,每年评定10个具有引领作用的“四助”功能农村幸福院,每个给予市级财政一次性10万元奖补。同时,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鼓励身体健康、德高望重的中低龄老人参与院务管理,推广“众筹”“众办”模式,增强可持续运营能力。
二、推进幸福食堂建设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系统布局城乡养老助餐网络。到2025年底,全市将建成幸福食堂不少于200家,“城乡联动、就近可及”的助餐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结合贵单位关于幸福食堂建设的建议,下一步将多维度拓展建设运营路径:一是整合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闲置房屋资源,通过新建、改建、依托、辐射等方式,构建设计合理、安全舒适的助餐载体;二是推广村财补贴、社会捐赠与个人适度付费相结合的模式,对居家老年人就餐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运营奖补;三是总结完善社会捐助、第三方运营等多种助餐模式,探索与餐饮机构、单位食堂合作,推广邻里互助、乡村联建等灵活方式;四是加强后厨卫生、食品留样等常态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规范运营。
三、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出台《漳州市新建住宅区养老用房和社区用房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审核、补偿、产权”三个配套机制,实现养老用房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聚集。到2025年底,全市将建成1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结合贵单位建议,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发展:一是整合住宅区配建养老用房、闲置国有资源,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嵌入式机构;二是搭建智慧助老平台,实现全托、短期托养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一体化统筹;三是探索“养老+托育”双龄共融模式,创造多代交流空间;四是探索跨社区连锁经营,实现全龄颐养,打通三种养老模式融合通道。
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推行医养结合机构、床位、队伍“三项融合”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关口前移科室、开通医保延伸终端、建立家庭病床,实施服务量双倍计算激励政策,构建“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对关口前移科室给予经费补助,每年组织医养结合机构综合评估,按结果给予财政奖补,促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发展。结合贵单位建议,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幸福院签订合作协议,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服务;二是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馆协作,鼓励设立中医诊室,发挥中医药特色;三是完善奖补机制,对公立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的关口前移科室给予补贴,每年评定医养结合机构等次并给予市级财政奖补。
贵单位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客观精准、切实可行,当前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共同努力,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呼吁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助力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领导签署:黄艺敏
经办(联系)人:罗晓红
联系电话:2069342
漳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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