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保障住养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共有82家,在院人数近3900人,工作人员1500多人。近年来,我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推进了系列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管理,筑牢安全底线。深化安全专项整治,2024年以来,对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开展3轮全覆盖安全排查,重点聚焦消防、燃气、食品、房屋安全及防震防汛等领域。针对消防通道堵塞、应急广播缺失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挂牌督办12家机构,督促完成整改。推进智能化监管,为42家养老机构安装“在线巡检”“后厨监测”设备,实现对夜间值班、食品加工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管,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入职背景查询机制,严格审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信息复查,动态清除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从源头上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市级养老院院长培训班及养老护理员“送教下乡”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有效预防服务对象发生噎食、跌倒、坠床等安全事故。
三是优化运营监管,规范服务秩序。完善能力评估机制,依据《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漳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评估机构资质、人员认证及流程。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会同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养老机构“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采取专业指导和联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机构自查、部门联动检查、督促指导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全面查改隐患,消除事故风险。
正如您提案中提到,目前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服务质量还存在诸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积极发力,着力解决养老服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驻点排查、防汛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推动所有养老机构100%落实《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成《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条款对标达标。年度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用于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全面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计划全年完成1475人次以上专业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同时,制定落实《漳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实施办法》,将护理、医疗、康复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在职补贴额度按技能等级梯次提升,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事业。
三是优化运营监管机制。制定《漳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评估机构资质、评估人员资质、评估流程、评估内容、评估结果认定与复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评估工作的备案管理机制,确保评估过程规范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制定养老机构“综合查一次”检查工作计划,会同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养老机构“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采取专业指导和联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机构自查、部门联动检查、督促指导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全面查改隐患,消除事故风险。
您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还有很多地方我们做的不够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共同努力,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呼吁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签署:黄艺敏
经办(联系)人:罗晓红
联系电话:2069342
漳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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