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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的答复

漳政民〔2025〕95号

陈仲凯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盘活公建、民营闲置资产助力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该建议具有充足的政策依据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市、县级政府要制定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

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明确,“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

三是《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明确,“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保证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该建议具有充分的现实需求

一是中大型养老机构距离市中心较远,给家属照料带来不便。漳州市正兴养护院、芗城区春晖爱心养护院、龙文区德润老年公寓等机构,驾车到市中心需20分钟以上,乘坐公交车则超过40分钟,难以满足部分子女晚间陪护尽孝的需求。

二是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深受群众欢迎,运营成效显著。从中心城区已建成机构的运营情况来看,这类机构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效果得到广泛认可:芗城区聚芝林爱心养护院入住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芗城区禾康智慧养老中心创新采用“养老+托育”模式,让老年人在陪伴幼儿的同时享受专业日间照料;位于龙文区的漳州伍心养护院运营一年即收住老人80多人,充分体现了嵌入式养老贴近社区、便捷可及的优势。

三、我局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一是指导承接机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向住建部门申请施工许可或批准开工报告。对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二是指导承接机构依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民养老〔2023〕36号),做好选址调研,协调相关利益方,弱化邻避效应。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切实把您的建议落到实处。期待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领导:黄艺敏

联 系 人:罗晓红

联系电话:2069342

 

漳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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